安全閥作為設備、管道超壓的主要安全設施,校驗是安全閥試驗的一部分,是製造廠出廠試驗的主要項目。出廠前一般都用常溫的安全閥校驗台進行空氣介質的開啟壓力整定和密封性試驗。安全閥常溫校驗台隻能做開啟壓力整定和密封性試驗。那麽安全閥檢驗有什麽規定?安全閥去哪個部門校驗?下麵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安全閥檢驗原理與方法、規定,安全閥校驗在哪個部門?
安全閥校驗原理:
將帶壓力的介質通入被校驗安全閥的進口處,待介質壓力上升到安全閥開啟狀態,測得此時的壓力,即位開啟壓力並進行調整至規定的開啟值即完成開啟壓力的校驗。然後在壓力下降至規定值(開啟壓力的90%),用觀察壓力表或其它法定方法檢查其有無介質泄漏,即密封性校驗。
要全麵的檢驗安全閥的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必須是進行全性能試驗,試驗最基本的要求是具有實際運行狀態,甚至超過實際運行狀態。這種試驗裝置除了高溫高壓容器等設備外,還要具備各種參數的快速測定儀器,並保證具備大流量的高溫高壓蒸汽源,耗資巨大。
安全閥校驗方法及其優缺點:
安全閥校驗有現場校驗(在線校驗)和校驗台校驗兩種手段,條件允許下應該盡量在現場校驗,因為現場校驗更切合實際運行工況,因而更可靠。
現場校驗的優點:便於對焊接式安全閥的校驗,可測定回座壓力,測量準確。缺點是校驗時間長,係統要反複升壓,不經濟,較危險,不可以做密封性試驗。
安全閥常溫校驗台的優缺點:
a.解決常溫介質和工作溫度250°C以下的安全閥整定和檢漏。
b.確定安全閥開啟壓力的較小誤差範圍,節約了新裝安全閥的調整時間,降低了勞動強度,減小能源消耗和減小工作危險性。
c.存在運行溫度與常溫下的誤差(彈簧在高溫下變軟),不能校驗回座壓力。
安全閥定期校驗:
1.校驗周期:安全閥校驗周期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閥定期校驗,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技術規範有相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經解體、修理或更換部件的安全閥、應當重新進行校驗。
2.離線校驗:指在離線狀態下,將安全閥從設備上拆下,對安全閥進行的校驗。校驗項目包括整定壓力及密封試驗壓力。
3.在線校驗:指在在線狀態下(安全閥安裝在設備上受壓或不受壓狀態下)對安全閥進行校驗。校驗項目為整定壓力。
安全閥校驗在哪個部門?
市質監局特檢所
安全閥校驗收費標準如下:
安全閥檢驗規定:
(一)本要求是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檢驗壓力容器時,對其上安裝的安全閥進行校驗的附加要求。
(二)本要求適用於不帶附加驅動裝置的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杠杆式安全閥和靜重式安全閥的定期校驗。
校驗設備
(一)安全閥校驗裝置由校驗台、氣源和管路等組成。可配備空氣壓縮機,也可用若幹氣瓶並聯或其他形式提供氣源。應該配有一定容積的儲氣罐,儲氣罐的容積應當與校驗安全閥的用氣量相適應,保證氣源穩定。如果氣源壓力高於貯氣罐的設計壓力時,應該在氣源與貯氣罐之間裝設可靠的減壓裝置。
(二)安全閥的校驗一般以空氣或氮氣為校驗介質,特殊情況下也可用水作為校驗介質。
(三)校驗係統中的壓力表應當符合要求。每個校驗台位應該裝兩塊規格相同的壓力表,其精確度等級不應當低於1.0級,壓力表的量程應當為安全閥校驗壓力的1.5~3.0倍。壓力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檢定周期為6個月。
(四)校驗供氣係統中應該加裝過濾裝置。
(五)校驗台應當配有足夠容積的緩衝罐,如果需要,可裝設溫度、壓力、位移和安全閥校驗數據等自動記錄裝置。
校驗周期和校驗項目
(一)安全閥的校驗周期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第十七條執行。
(二)新出廠的安全閥,必要時在使用前進行性能校驗。
(三)安全閥的校驗項目一般為外觀檢查、解體檢查和性能校驗。
(四)安全閥的性能校驗項目,一般應該進行壓力整定和密封性能試驗,有條件的單位也可增加其他性能試驗。
(五)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和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該考慮到背壓的影響和校驗時的介質、溫度與設備運行的差異,並且予以必要的修正。
(六)新安全閥和檢修後的安全閥,應該按其產品合格證、銘牌、標準和使用條件,進行最大和最小開啟壓力的試驗,整定壓力應當在其範圍內。
(七)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的定期校驗原則上應該在校驗室進行,進行拆卸校驗有困難時,可在每兩個校驗周期內進行一次校驗室校驗和一次在線校驗。但安裝在介質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不允許進行在線校驗。在線校驗必須在保證人員和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杠杆式安全閥和靜重式安全閥一般不宜在校驗室進行校驗。
校驗和修理
(一)安全閥的校驗
1.應該先對安全閥進行清洗並且進行外觀檢查,然後對安全閥進行解體,檢查各零部件。發現閥體、彈簧、閥杆、密封麵有損傷、裂紋、腐蝕、變形等缺陷的安全閥應該進行修理、調整、更換。對於閥體有裂紋、閥芯與閥座粘死、彈簧嚴重腐蝕變形、部件破損嚴重並且無法維修的安全閥應該予以報廢。
安全閥在線校驗時,先將閥體適當清洗、除鏽,用肉眼檢查安全閥閥體受壓部分有無鏽蝕和裂紋,如果有裂紋該閥應該立即更換。
無製造許可證的製造廠生產的安全閥或無銘牌或無校驗記錄的安全閥應該予以判廢。
2.整定壓力校驗
緩慢升高安全閥的進口壓力,當達到整定壓力的90%時,升壓速度應當不高於0.01 MPa/s。當測到閥瓣有開啟或見到、聽到試驗介質的連續排出時,則安全閥的進口壓力被視為此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當整定壓力小於0.5 MPa時,實際整定值與要求整定值的允許誤差為±0.014MPa;當整定壓力大於或等於0.5 MPa時為±3%整定壓力。
3.密封性能試驗
整定壓力調整合格後,應該降低並且調整安全閥進口壓力進行密封性能試驗。當整定壓力小於0.3 MPa時,密封性能試驗壓力應當比整定壓力低0.03 MPa;當整定壓力大於或等於0.3 MPa時,密封性能試驗壓力為90%整定壓力。
當密封性能試驗以氣體為試驗介質時,對於封閉式安全閥,可用泄漏氣泡數表示泄漏率。其試驗裝置和試驗方法可按GB/T12242《安全閥性能試驗方法》的要求,合格標準見GB/T12243《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或其他有關規程、標準的規定;對於非封閉式安全閥,可根據封閉式安全閥泄漏氣泡和壓力表壓力下降值的關係,以相對應的壓力下降值來判斷。
不能利用氣泡和壓力下降值進行判斷時,可用視、聽進行判斷。在一定時間內未聽到氣體泄漏聲或閥瓣與閥座密封麵未見液珠即可認為密封試驗合格。
4.安全閥的校驗應該連續進行整定壓力校驗和密封性能試驗,一般不少於2次。對於盛裝易燃、易爆或毒性程度為中度以上的介質等不允許有微量泄漏的設備,其安全閥密封性能試驗不可少於3次並且每次都應當符合要求。
(二)杠杆式安全閥應該有防止重錘自由移動的裝置和限製杠杆越出的導架;彈簧式安全閥應該有防止擰動調整螺釘的鉛封裝置;靜重式安全閥應該有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
(三)閥瓣與閥座間密封麵泄漏,應該對其密封麵進行研磨處理。如果密封麵損壞嚴重,經反複研磨仍無法達到密封要求,應該予以判廢。
(四)彈簧式安全閥在公稱壓力範圍內,若調整的開啟壓力範圍不符合整定壓力要求或調整後彈簧的壓縮量過大,難以保證閥瓣的開啟高度時,應該更換符合相應工作壓力級別的彈簧。
(五)經修理或更換部件的安全閥,必須重新進行校驗。
校驗記錄和報告
(一)校驗過程中,校驗人員應該及時記錄校驗的相關數據。
(二)經校驗合格的安全閥,應該重新鉛封,防止調整後的狀態發生改變。
(三)鉛封處還應該掛有標牌,標牌上應該有校驗機構名稱,校驗編號,安裝的設備編號,整定壓力和下次檢驗日期。
(四)校驗合格的安全閥應該根據校驗記錄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並且按校驗機構質量管理體係的要求簽發。
以上就是關於安全閥檢驗周期、規定、原理與方法,安全閥校驗在哪個部門的知識解答,除了定期校驗外,長期存放或第一次使用之前,嚴重損壞和鏽蝕的閥,閥門銘牌丟失的閥,鉛封損壞的閥門都需要進行校驗。